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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4-10 来源: | 作者: | 查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7日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通知》(国函〔2016〕1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分工等的通知》(皖政办〔2016〕35号),在继续推进76项改革任务、16项国家授权事项、12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下简称“全创改”)试点基础上,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聚焦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人才发展、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创新改革,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

 

  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加快落实已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政策,推进修订《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实施《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高于70%。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省委组织部。

  2.创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探索技术类无形国有资产分类管理。选择安徽大学进行试点,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在实施转化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完成人之间的收益比例。对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课题,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安徽大学。

  3.加快推进高端创新平台市场化管理改革。推动列入全创改试点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市场化管理的运行机制,打造成集技术转让、资本运营、企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端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合肥市政府。

  4.推进中央驻皖科研院所创新改革。加快推进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兵器工业等集团公司驻皖科研事业单位整合创新资源,开展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推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研究所等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更具活力的企业管理制度。推进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创新管理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国防科工办、相关市人民政府。

  5.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改革政策。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公开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目录,落实科研人员“松绑+激励”政策,扩大省属高校院所财务管理自主权。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省属高校院所、项目承担单位。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6.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在高校院所投资建立创新平台。在安徽大学开展试点,探索高校以智力和设备资源入股,实行一校两制方式与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实体性创新平台。探索企业或企业家在高校院所冠名建设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安徽大学。

  7.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发挥创新平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统筹相关部门共同围绕“三重一创”布局研发平台建设,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8.鼓励企业开放合作创新。加大先进技术吸纳力度,对在皖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9.引导企业建设创新网络。依托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合、上下游联通、跨界融合的开放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0.加快推进重大科技专项改革。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或者企业单独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依托、产业化为目标、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1.争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争取纳入试点省份,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探索建立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撑创新发展的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编办。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

  12.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抓好涉企工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及抵押贷款环节涉企收费清单落实工作,编制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强化涉企收费监管,为企业创新减负。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三)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

 

  13.深入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在省属本科高校加快落实编制周转池制度,为高校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牵头单位:省编办。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4.量身定制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政策。注重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含金量高,坚持“一事一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人才政策试点。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设立专门的人才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合肥市人民政府。

 

  (四)激发科技金融创新活力。

 

  15.争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持续跟进国家投贷联动试点政策及工作动向,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将安徽省纳入投贷联动试点范围,支持徽商银行等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积极申请投贷联动试点资格。

  牵头单位:安徽银监局。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

  16.深入推进国有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改革。落实政府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营、估值、退出等改革举措,通过政府出资部分适当让利等方式,提高投资风险容忍度。深入推进省高新投国有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新管理试点。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

  17.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积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构建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的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综合运用贴息、奖补、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等政策,鼓励非上市中小企业到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托管,激发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活力,为非上市中小企业提供培育孵化、综合融资、转板对接等服务。推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与工商部门加强对接,为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质押登记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安徽证监局、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国元控股集团、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华安证券。

 

  二、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强创新供给

 

  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增加科技供给,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新兴产业”全链条创新体系。

  18.推进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争创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完善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创新研究院核心区,建立运行和管理机制,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与模拟、量子精密测量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积极争取国家批复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9.全面启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建立组织架构,制定推进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要素支撑。争取核聚变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落户合肥,推动合肥先进光源和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装置开展预研。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深化与中央大院大企创新合作。全面落实与中国科学院签署的《全面创新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等建设。加快推进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建设北航合肥科学城。积极开展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防科工办、相关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1.加快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联合微电子、离子医学、天地一体化网络等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省属高校参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相关创新平台建设。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继续引进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机构。推进安徽创新馆建设,探索支持创新创业有效做法,打造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路演中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办、相关市人民政府。